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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

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9

根据黔自然资发[2020]10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地块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建设活动。按相关规范要求,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发生改变,应对地块土壤进行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主管部门要求对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其是否可作为住宅用地(R11)开发利用。20232月金沙义乌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葡萄京官方网站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区域无可能污染源,认为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金槐社区、金民社区,地块北邻黄河大道,东侧为金民社区集体土地,南侧为金槐社区集体土地,西侧为金槐社区集体土地。项目总占地面积44670m2,地块土地利用类型规划前为农用地、建设用地。用地规划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住宅用地(R11)。

二、调查目的

污染源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结合地块所在区域地层出露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全面分析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物,识别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

提出针对性结论及建议

通过现场踏勘,初步掌握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针对地块规划用途,提出针对性建议及措施,并给出地块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或直接给出地块能否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利用的明确结论,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结果

结合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历史影像,金沙江南里一期建设项目地块使用历史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地块周边无涉重企业,周边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可按照规划的住宅用地(R11)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即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第一阶段结束。

 

委托单位:金沙义乌城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卢林龙

编制日期:二零二年二月

联系人:卢林龙  联系电话:17608512926